外事接待
学院申请签署国际合作协议流程
1.学院提供拟与国外友好大学签署的协议文本以及合作背景材料
2.国际交流处承办人接收材料并初审,初审合格的呈国际交流处领导审核,
并进行政策法规审核;初审不合格的退回学院修改、重新提交
3.经国际交流处领导审核的协议文本呈主管校领导阅处(修改、签发)
4.需要校长签发的协议经主管校领导阅处后呈校长阅处(修改、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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