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校际交换生程序
1.交换学生的选拔
1)每年3月和9月在国际交流处网站公布相关信息;
2)学生所在学院负责交换生的选拔;
3)学生填写《天津理工大学学生出访申请表》,由所在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送国际交流处。
4)国交处将交换生信息发送至外方合作校,双方协商后确定交换生的申请资格。
2.交换生资格认定
1)国际交流处根据对方大学的入学要求,收取学生的申请材料(包括个人中英文简历、申请理由、学习计划、拟修课程、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等);
2)学生填写《学分互认课程申请》,确定在对方学校欲修课程或论文的研究方向,经学院审批后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部)审核,并由分管校长审批;
3)国际交流处将学生出国申请表、《学分互认课程申请表》及其它申请材料报主管校长批准;
4)国际交流处将审批过的学生名单通知有关学院和学生,并报送教务处(研究生部)、学生处备案。
3.交换生办理出国手续
1)国交处向学生转发国外合作院校的录取通知书;
2)交换生到财务处缴纳相关费用及出国押金;
3)学生与国交处签定相关出国合同及协议;
4)学生办理签证手续;
5)学生办理在本校的住宿或退宿手续。
4.交换生回国
1)交换生持国外合作院校有效成绩单到原学院办理相关手续,确认无欠费后,请学院在出国押金收据上盖章。
2)学生持出国押金收据到国交处盖章后到财务处领取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