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我校海外孔子学院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推动中外语言文化交流,现面向校内公开选聘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
洲别 |
国家 |
所在城市 |
孔子学院名称 |
任期 |
需求人数 |
欧洲 |
波兰 |
波兹南 |
密茨凯维奇大学孔子学院 |
2026年12月-2028年12月 |
1 |
二、任职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深刻把握国家国际中文教育、熟练掌握外事工作纪律、涉外意识形态管理相关要求;严格遵守我国及波兰当地法律法规、孔子学院总部管理规范,具备境外办学安全风险研判与应急处置能力,无任何涉外违纪、不当言行记录。
(二)具备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须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拥有副处级及以上行政岗位工作经历;年龄35-58周岁(含),身心健康,适应长期驻外工作,40-55岁具备成熟外事管理经验者优先。
(三)能够独立运用英语完成外事谈判、办学公文、项目报告、对外宣讲等全流程工作;具备跨文化沟通、涉外矛盾协调实战经验。
(四)拥有连续1年及以上海外教学或研究经历;完整参与过孔子学院运营、海外中文教学点建设、鲁班工坊海外落地管理等项目者优先;短期访学、游学时长不足半年不计入有效海外工作资历。
(五)具有较强的综合办学管理能力:1. 精通国际汉语教学体系、HSK考点运营、海外本土汉语师资培训业务;2. 可独立策划、承办中欧文化交流、国际中文赛事等大型涉外活动;3. 熟悉海外办学经费管理、中外合作协议洽谈、孔院总部考核申报、境外师生安全管理、突发事件处置等全流程行政工作;4. 熟练运用多媒体、线上中文教学平台搭建海外混合式教学体系。
(六)长期深耕国际中文教育、欧洲国别研究、中外产教融合领域,近五年产出相关核心学术成果;主持或核心参与省部级及以上国际交流、海外教育建设类科研或横向合作项目;有境外国际学术交流、海外讲学经历者优先。
(七)同等评审条件下,校内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鲁班工坊项目负责人、国际交流管理骨干、欧盟校企合作项目负责人、获省级及以上国际中文教育/外事工作表彰人员优先。
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8日。
2.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人员需下载填写附件《天津理工大学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申请表》,将申请表word版及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的扫描版通过邮件发送至cis@tjut.edu.cn;纸质版原件请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2)需要准备的其他材料有:申请人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至cis@tjut.edu.cn;纸质版复印件请提交至国际交流处。
(二)综合考核
由国际交流处成立工作小组对初审合格候选人开展综合考核,采取“材料评审+现场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打分、择优遴选。
1、材料评审(占比40%):工作小组根据候选人政治素养、工作履历、涉外工作经验、教学科研业绩、语言能力、获奖情况、院系评价等维度进行量化打分。
2. 现场面试(占比60%):由相关部门联合组成选拔工作小组(组织部、国交处、人事处等部门)。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外事政策认知、孔院管理思路、职业素养与岗位适配度进行面试考核,同时核实外派工作意愿。
3. 结合两项考核得分核算综合成绩,根据人岗相适的原则研究拟定拟聘任人选。
(三)校内公示
将拟聘任中方院长人选通过国际交流处网站、人事处公示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任命
公示无异议后,国际交流处将拟任人选任职请示上报校长办公会审议,选聘结果通过校发文公布。
(五)派出
通过选拔的中方院长人选将按照有关要求参加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培训,培训合格后予以派出。
四、外派期间待遇
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间的工资待遇参照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天津理工大学为在职赴任的中方院长保留国内全部工资及津贴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所报信息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随即取消相关资格。
(二)建议院长候选人报考前充分了解目的国疫情状况和防疫政策等情况,在与家人充分沟通、理性评估基础上,自愿参与项目。
(三)参加培训并最终被录取的院长应遵守项目流程,原则上按计划派出,因出现赴任国疫情限制、家庭重大变故、个人健康问题等客观原因从而导致无法赴任的情况除外。
(四)项目可能因疫情发展、目的国相关政策、任教机构岗位变动等客观因素发生调整,最终派出以实际情况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凯晴(国际交流处孔院事务)
电话:022-60215825
邮箱:cis@tjut.edu.cn
地址:26号楼309室